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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23年井冈山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日期:2023-05-25   作者:吴杨

创新创业〔2023〕12号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3〕6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全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三位一体”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工作,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选优秀项目参加省赛,学校将举办2023年井冈山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初赛。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井冈山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主 任:冷明

委 员:

王文峰 肖 晓 郑大腾 何德勇 毛 丹 邹宗根 顾宝林

刘素芳 戴 旻 周身林 梁爱民 张定娃 肖小雨 龙满生

梁尔铭 戚 燕 康 煜 邹利民 吴 杨 赵红霞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王文峰任办公室主任。

2.组建大赛项目评审专家组

聘请校内外创新创业导师组成“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评审专家组,负责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并对推荐参加省赛的项目进行指导。

二、各赛道参赛要求

(一)高教主赛道

1.参赛项目类型

(1)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方式和要求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3年5月23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或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或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2023年5月23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或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2023年5月23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1.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2023年5月23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2023年5月23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2023年5月23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负责人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三、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我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国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4.参赛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各学院(部)要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

四、报名网站

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报名。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

五、工作步骤

(一)学院(部)对参赛项目进行审查及学生修改项目计划书阶段(5月25日-5月28日)

各学院(部)组织项目评审专家对参赛项目的合规性、真实性和计划书完整性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各参赛团队根据修改意见对项目计划书进行修改完善后,向报名系统提交项目计划书,并将修改后的计划书电子稿交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

(二)项目报名阶段(5月29日-6月2日)

网上报名时,各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服务网的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微信公众号可进行赛事咨询。

今年由于报名系统开放时间晚,各学院(部)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务必认真抓好参赛报名工作落实,紧盯工作进展情况,按下表任务数组织好参赛报名工作。

表1:各学院(部)组织参赛团队需完成项目数

序号

学院(部)

需完成项目数

总数

其中“红旅”赛道项目数

1

政法学院

188

75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70

28

3

人文学院

363

145

4

外国语学院

239

96

5

商学院

305

122

6

数理学院

184

74

7

机电工程学院

291

116

8

建筑工程学院

208

83

9

化学化工学院

219

88

10

生命科学学院

224

90

11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402

161

12

教育学院

175

70

13

艺术学院

322

129

14

体育学院

155

62

15

医学部

666

266

合 计

4011

1605

注:创新创业学院将根据截止到6月2日上午8:00时的报名成功项目数分配各学院(部)参加校赛的项目数,6月2日以后的报名项目数仍然计算各学院(部)的实际完成任务数。

(三)学院(部)初赛阶段(6月2日前)

各学院(部)组织项目评审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初赛评审,并根据创新创业学院分配的各赛道复赛项目数按要求于6月2日下午下班前向创新创业学院推荐参加学校复赛项目,将参加复赛项目的项目计划书和路演PPT的电子稿发给傅庆文(电子邮箱:2759364616@qq.com)。全校共推荐90个项目(其中红旅赛道项目数不少于30个)参加学校复赛。

学院初赛评审如需要使用“众创空间”路演室,可提前向创新创业学院预约。

(四)学校复赛和决赛阶段(6月3日-6月11日)

学校大赛项目评审专家组根据项目计划书对90个参加复赛的项目进行网络评审,遴选出30个项目参加学校决赛,未进入决赛的60个项目学校将颁发优胜奖。

决赛采取现场路演评审的办法进行。由评审专家组根据项目路演情况和项目计划书评选出本次大赛一等奖3项(其中红旅赛道至少1项)、二等奖7项(其中红旅赛道至少3项)、三等奖20项(其中红旅赛道至少6项)。

根据各学院(部)的大赛组织情况和项目评审情况,本次大赛还将评选出优秀组织奖3个和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

(五)推荐参加省赛项目及完善项目(6月15日-7月30日)

从校赛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参加第九届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被推荐项目团队按照参赛要求进一步做好项目培育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党政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大赛工作,力争使大多数学生通过参加本次大赛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同时也使我校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好成绩。

2.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只要是创新创业类项目都可以申报,各学院(部)要在前期准备的基础上,组织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课的所有项目、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的项目、创业孵化项目、往年的参赛项目、其他其他项目尽快完成网上申报工作。要动员毕业5年内的在创业毕业生提供项目参与申报。

3.要结合我校特色和优势抓好重点项目申报,以确保能够推出质量比较高的项目参加省复赛。各学院(部)要根据自身优势和前期工作基础,认真抓好1-2个重点申报项目。要考虑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参赛团队,以充分发挥团队成员各自的优势。

4.要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好各项工作。


附件下载

井冈山大学2023年“互联网+”大赛通知.doc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上一条:关于对“映山红杯”井冈山大学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评审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组织2023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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