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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21年井冈山大学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日期:2021-04-20   作者:傅庆文

创新创业〔2021〕4号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和江西省教育厅有关2021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安排精神,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我校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推选优秀项目参加省赛,学校决定举行2021年井冈山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初赛。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井冈山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主 任:肖宜安

委 员:

王文峰 昌庆钟 肖 晓 胡忠光 李耀锋 石劲松 邓声国

刘素芳 戴 旻 孙心瑗 赵红霞 梁爱民 陈文通 贺根和

龙满生 康 煜 胡达道 胡煜辉 顾宝林 曾建军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王文峰任办公室主任。

2.组建大赛项目评审专家组

聘请校内外创新创业导师组成“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评审专家组,负责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并对推荐参加省赛的项目进行指导。

二、各赛道参赛要求

(一)高教主赛道

1.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方式和要求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1.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四.报名网站

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20日)

各学院(部)要通过各种途径将大赛的重要意义以及相关要求告知到每一位老师和学生;要加强对学生参赛的正面引导,让学生在做项目的过程中深切体会到认真完成1个参赛项目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提升,使学生的参赛积极性确实得到提高;要统筹协调,以《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课程开设为契机,认真组织各方面的项目参赛,确保各学院(部)的参赛项目数不少于下表中的要求;每个学院(部)要组织力量打造1-2个高质量重点项目。各学院(部)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领导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紧盯工作进展情况。

表1:各学院(部)组织参赛团队需完成项目数

序号

学院(部)

需完成项目数

1

政法学院

143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45

3

人文学院

245

4

外国语学院

167

5

商学院

248

6

数理学院

134

7

机电工程学院

186

8

建筑工程学院

168

9

化学化工学院

127

10

生命科学学院

162

11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300

12

教育学院

91

13

艺术学院

243

14

体育学院

123

15

医学部

424

合 计

2806

(二)项目计划书撰写阶段(3月22日-4月30日)

参赛团队按照参赛项目计划书写作要求撰写项目计划书。参赛项目计划书完成后,将计划书纸质稿和电子稿一并交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

(三)学院(部)审核项目计划书及学生修改项目计划书阶段(5月1日-5月10日)

各学院(部)组织项目评审专家对项目计划书进行初审,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各参赛团队根据修改意见对项目计划书进行修改完善后,向报名系统提交项目计划书,并将修改后的计划书纸质稿一份和电子稿一并交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

(四)项目报名阶段(4月15日-5月20日)

参赛团队通过大赛官网进入报名系统,首先注册参赛账号,注册成功后按步骤填写创业团队负责人注册信息、创业项目信息、团队成员及指导老师信息、创业项目及其他信息。学院名称和专业名称不能用简称

网上报名时,各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服务网的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微信公众号可进行赛事咨询。

(五)学院(部)初赛阶段(5月20日前)

各学院(部)组织项目评审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初赛评审,并按要求于5月21日向创新创业学院推荐参加学校复赛项目。全校共推荐90个项目参加学校复赛,创新创业学院将根据各学院(部)截止到5月20日的报名项目数分配复赛项目数。

学院初赛评审如需要使用“众创空间”路演室,可提前向创新创业学院预约。

(六)学校复赛和决赛阶段(5月24日-6月15日)

学校大赛项目评审专家组根据项目计划书对90个参加复赛的项目进行网络评审,遴选出30个项目参加学校决赛,未进入决赛的60个项目学校将颁发优胜奖。

决赛采取现场路演评审的办法进行。由评审专家组根据项目路演情况和项目计划书评选出本次大赛一等奖3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20项。

根据各学院(部)的大赛组织情况和项目评审情况,本次大赛还将评选出优秀组织奖3个和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

(七)推荐参加省赛项目及完善项目(6月20日-8月10日)

从校赛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参加第六届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被推荐项目团队按照参赛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材料,做好路演训练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党政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大赛工作,力争使大多数学生通过参加本次大赛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同时也使我校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更好成绩。

2.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只要是创新创业类项目都可以申报,各学院(部)要在前期准备的基础上,组织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课的所有项目、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的项目、创业孵化项目、往年的参赛项目(历届获奖项目也可报名参赛,如比赛成绩排名靠前可推荐至省参赛,但不再认定校级相同及以下等次荣誉。)、其他项目尽快完成网上申报工作。要动员毕业5年内的在创业毕业生提供项目参与申报。

3.要结合我校特色和优势抓好重点项目申报,以确保能够推出质量比较高的项目参加省复赛。各学院(部)要根据自身优势和前期工作基础,认真抓好1-2个重点申报项目。要考虑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参赛团队,以充分发挥团队成员各自的优势。

4.要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好各项工作。

附件: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创新创业学院

教 务 处

团 委

2021年4月20日

抄 报:肖宜安副校长

抄 送:招生就业处 科研处 校友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附件下载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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