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2020〕5号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号)和江西省教育厅有关2020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安排精神,为大力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推选优秀项目参加第六届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校决定举行2020年井冈山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初赛。现将有关大赛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井冈山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主 任:肖宜安
委 员:
王文峰 昌庆钟 肖 晓 熊百华 熊来平 孙 斌
龚奎林 刘素芳 戴 旻 胡强林 旷虚波 梁爱民
陈文通 贺根和 刘昌鑫 梁尔铭 康 煜 胡煜辉
顾宝林 黄立明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王文峰任办公室主任。
2.组建大赛项目评审专家组
聘请校内外创新创业导师组成“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评审专家组,负责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并对推荐参加省赛的项目进行指导。 二、参赛对象
1.参赛对象须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根据高教主赛道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3.“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19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报名网站
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2日-3月30日)
各学院(部)要通过网络将大赛的重要意义以及相关要求告知到每一位老师和学生,要充分调动老师和学生的参赛积极性;要统筹协调,以《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课程开设为契机,认真组织各方面的项目参赛,确保各学院(部)的参赛项目数部少于下表中的要求;每个学院(部)要组织力量打造1~2个高质量重点项目。各学院(部)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领导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紧盯工作进展情况。
表1:各学院(部)组织参赛团队需完成项目数
1
| 政法学院
| 119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40
|
3
| 人文学院
| 175
|
4
| 外国语学院
| 117
|
5
| 商学院
| 174
|
6
| 数理学院
| 100
|
7
| 机电工程学院
| 138
|
8
| 建筑工程学院
| 114
|
9
| 化学化工学院
| 93
|
10
| 生命科学学院
| 123
|
11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209
|
12
| 教育学院
| 73
|
13
| 艺术学院
| 175
|
14
| 体育学院
| 89
|
15
| 医学部
| 271
|
合 计
| 2010
|
(二)项目计划书撰写阶段(4月1日-5月30日)
参赛团队按照参赛项目计划书写作要求撰写项目计划书。参赛项目计划书完成后,将计划书纸质稿和电子稿一并交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
(三)学院(部)审核项目计划书及学生修改项目计划书阶段(6月1日-6月15日)
各学院(部)组织项目评审专家对项目计划书进行初审,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各参赛团队根据修改意见对项目计划书进行修改完善后,向报名系统提交项目计划书,并将修改后的计划书纸质稿一份和电子稿一并交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
(四)项目报名阶段(6月11日-6月18日)
参赛团队通过大赛官网进入报名系统,首先注册参赛账号,注册成功后按步骤填写创业团队负责人注册信息、创业项目信息、团队成员及指导老师信息、创业项目及其他信息。学院名称和专业名称不能用简称。
网上报名时,各参赛团队可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资料下载板块中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根据学生操作手册的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五)学院(部)初赛阶段(6月22日前)
各学院(部)组织项目评审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初赛评审,并按要求于6月23日向创新创业学院推荐参加学校复赛项目。全校共推荐90个项目参加学校复赛,创新创业学院将根据各学院(部)截止到6月18日的报名项目数分配复赛项目数。
学院初赛评审如需要使用“众创空间”路演室,可提前向创新创业学院预约。
(六)学校复赛和决赛阶段(6月25日-7月12日)
学校大赛项目评审专家组根据项目计划书对90个参加复赛的项目进行网络评审,遴选出30个项目参加学校决赛,未进入决赛的60个项目学校将颁发优胜奖。
决赛采取现场路演评审的办法进行。由评审专家组根据项目路演情况和项目计划书评选出本次大赛一等奖3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20项。
根据各学院(部)的大赛组织情况和项目评审情况,本次大赛还将评选出优秀组织奖3个和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
(七)推荐参加省赛项目及完善项目(7月15日-8月20日)
从校赛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参加第六届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被推荐项目团队按照参赛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材料,做好路演训练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党政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大赛工作,力争使大多数学生通过参加本次大赛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同时也使我校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更好成绩。
2.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只要是创新创业类项目都可以申报,各学院(部)要在前期准备的基础上,组织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课的所有项目、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的项目、创业孵化项目、往年的参赛项目(历届获奖项目也可报名参赛,如比赛成绩排名靠前可推荐至省参赛,但不再认定校级相同及以下等次荣誉。)、其他项目尽快完成网上申报工作。要动员毕业5年内的在创业毕业生提供项目参与申报。
3.要结合我校特色和优势抓好重点项目申报,以确保能够推出质量比较高的项目参加省复赛。各学院(部)要根据自身优势和前期工作基础,认真抓好1-2个重点申报项目。要考虑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参赛团队,以充分发挥团队成员各自的优势。
4.要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好各项工作。
附件: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创新创业学院
教 务 处
团 委
2020年6月12日
抄 报:肖宜安副校长
抄 送:招生就业处 科研处 校友工作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印发
附件下载
井冈山大学2020年“互联网+”大赛通知.rar